天津2012年自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讲座”课程考试大纲_教材大纲-查字典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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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自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讲座”课程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 2016-06-2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课程名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讲座

课程代码:4218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讲座》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农村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所开设的课程之一。本课程作为一门解释政策的课程,是一门必修课。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讲座》的学习,使考生理解掌握党中央有关政策,结合实际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撰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学习体会。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实际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讲座》作为农村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的必修课程,是《党团务基础》、《农村政策法规》、《农村环境保护》等课程的基础。

第二部分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掌握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推进新农村的建设。

二、课程内容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解析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二十字”蓝图及其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三部分。

解析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是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背景、新的思路、新的目标、和新的举措。

“二十字”蓝图是指党的十六届五中会会制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蓝图,包括: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现实意义在于,这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有: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的六项原则和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包括:尊重农民、注重实效和讲究特色等。此外,本课程还特别强调了人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参考书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06年2月22日人民日报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05年10月19日人民日报

3、《人民日报》社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06年2月22日人民日报

二、关于考核的有关规定

本课程采用撰写实践论文的形式进行实践考核。

(一)要求

1、撰写论文:根据授课内容结合自己的工作或生活实际,写一篇关于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的学习体会。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字数为1500-2000字。

2、查阅文献和资料整理分析:了解国内有关期刊文献,掌握查询方法。基本掌握资料的整理和综合分析方法。

3、考核成绩以学生提供的学习体会为依据。学生应独立完成学习体会的撰写,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

(二)时间安排

本课程为5学分,助学课时为90学时。按两年学习计划,本课程一般在第一学期开设。学习体会可以在学期初布置,期末完成。

(三)组织实施

1、各教学点应十分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讲座》课程的学习,组织学生结合实践研讨小组的活动,完成学习体会的撰写;

2、县级电大指导教师负责根据学生撰写的学习体会给出初评成绩。

3、考核成绩由市级电大组织验收,自考办负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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