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三个能力层次是递进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要求考生能够识别和记忆本课程中有关管理、管理理论、管理职能的基本概念、特征、类型、原理等,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做正确的表述、选择和判断。
领会:要求在识记的基础上,能把握管理学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理解相关管理实践与管理理论间的区别和联系。掌握决策、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激励、沟通、控制等各项管理职能的基本内容、方法、作用与程序,明确各职能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区别,并能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对相关管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做出正确的判断、解释和说明。
应用:要求在领会的基础上,熟练地掌握管理方法及其技能,运用管理学中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对一些现实的管理问题进行较深入的分析、论证,得出合理的结论或做出正确的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