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了解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性质和意义,掌握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程序制度和ADR,以及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中的重要法律问题。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与性质。国际商事仲裁的国内与国际立法。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类别
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私人间仲裁和非私人间仲裁。
第三节 几个重要的仲裁机构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事会仲裁院。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中国受理涉外民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准据法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机构及其准据法。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条款自治理论。
第六节 仲裁程序
仲裁申请和受理。答辩和反请求。仲裁员和仲裁庭。仲裁审理。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和调解。仲裁裁决。简易程序。仲裁中的语文和费用。
第七节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裁决的国籍。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中国对国内仲裁机构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承认和执行。
第八节 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中国内地与澳门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中国内地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关于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制度的适用问题。
第九节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的概念和分类。调解。ADR在中国的运用。
考核知识点
(一)国际商事仲裁概述;(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类别;(三)几个重要的仲裁机构;(四)国际商事仲裁的准据法;(五)仲裁协议;(六)仲裁程序;(七)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八)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九)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
考核要求
(一)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1.识记:(1)国际商事仲裁的概述;(2)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2.领会:(1)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2)国际社会关于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际”和“商事的”的认定标准。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类别
1.识记:(1)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的概念;(2)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的概念;(3)私人间仲裁和非私人间仲裁的概念。
2.领会: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的各自优点。
(三)几个重要的仲裁机构
识记:(1)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性质和受案范围;(2)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委员会的基本概况;(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概况。
(四)国际商事仲裁的准据法
1.领会:友好仲裁
2.应用:(1)仲裁委员会的法律适用;(2)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五)仲裁协议
1.识记:(1)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2)仲裁协议的内容。
2.领会:(1)示范仲裁条款;(2)认定仲裁协议书效力的机构入其准据法。
3.应用:(1)仲裁协议有效要件;(2)仲裁协议书的法律效力;(3)仲裁条款自治理论。
(六)仲裁程序
1.识记:(1)中国关于仲裁申请和受理的基本规定;(2)中国关于仲裁答辩和反请求的基本规定;(3)中国关于仲裁员(选)指定的仲裁庭组成的规定;(4)仲裁裁决、最终裁决、部分裁决和中间裁决的概念。
2.领会:(1)中国关于仲裁审理的基本规定;(2)仲裁中的财产保全;(3)中国关于仲裁裁决的基本规定;(4)中国关于仲裁的简易程序的基本规定;(5)中国关于仲裁中的语文的规定。
(七)外国仲裁裁决的国籍
1.领会:仲裁裁决的国籍
2.应用:(1)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与程序;(2)外国仲裁裁决的中国的承认和执行;(3)中国对国内仲裁机构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承认和执行。
(八)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应用:(1)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2)中国内地与澳门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3)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4)关于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报告制度的适用问题。
(九)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
1.识记: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和概念和分类。
2.领会:ADR在中国的运用。
3.应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