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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其权利义务

发布时间: 2016-06-1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一)股东构成

(二)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事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

(三)股东权利(综合应用)

股东的权利主要表现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法定权利有:(1)出席股东会的权利,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2)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的权利;(4)按比例获取红利的权利;(5)公司新增出资时,享有优先认购的权利;(6)对其他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7)为公司及股东利益起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等。

(四)股东义务(综合应用)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遵守公司章程;

3.以其缴纳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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