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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发布时间: 2016-06-1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1.订立发起人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订立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者是发起人而不是全体股东。

3.发起设立的步骤

(1)以书面形式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所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应等于公司的注册资本额。

(2)缴纳所认缴股份的首期或全部股款。

(3)选举董事和监事,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

4.募集设立的步骤

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分别由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其中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5.申请设立登记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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