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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

发布时间: 2016-06-1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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