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破产程序的终结_公共课-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公共课 >> 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破产程序的终结

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破产程序的终结

发布时间: 2016-06-1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形(识记)

(一)破产人脱离破产境地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债务人已经清偿全部到期债务。

(二)财产不够分配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或破产人无财产可分配。

(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