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资源所有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2.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都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