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概述_公共课-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公共课 >> 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概述

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概述

发布时间: 2016-06-1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1.野生动物的概念(识记)

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2.野生植物的概念(识记)

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