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提出了“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
(1)尊重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秉持的首要态度。(对大自然要保持敬畏之心、感恩报恩之心,尊重自然界的创造和存在,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要深刻认识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要尊重一切物种的独特价值)
(2)顺应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人要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以制度约束人的行为,防止因急功近利和个人贪欲而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
(3)保护自然,这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承担的重要责任。(对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其中心任务是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人类对自然获取和给予的平衡,防止出现生态赤字和人为造成的不可逆的生态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