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规范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法律规范的内容的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复合性规范。根据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限定程度和范围的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1)授权性规范。它是规定人们可以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授权性规范主要为人们设定权利。例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其他奖励。”
(2)义务性规范。它是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义务性规范主要为人们设定义务,包括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例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我国宪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3)复合性规范。它是指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相互重合的法律规范。它既授予人们权利,同时也设定义务。例如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受教育权和劳动权的规定。复合性规范大多是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规范。
(4)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是根据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限定程度和范围所做的分类。强行性规范要求人们必须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都属于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允许人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和确定法律关系,授权性规范一般属于任意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