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作文部分
写作水平是大学语文课程的考试内容之一,考核方式是写一篇短文。
作文主要是考核自学应考者的书面表达能力,同时也是对自学应考者思想修养、认识能力、生活积累和语文水平的综合检验。
作文考核的基本要求是:思想内容正确,中心明确,结构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顺,标点正确,书写工整,行款合乎规范。
自学应考者应当通过学习教材中的范文和课外阅读来提高写作能力,练习的重点应放在培养记叙、描写、议论和抒情的能力上。
Ⅲ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 关于考核目标表述用语的说明
本大纲不仅将考试内容落实为具体的考核点,而且用特定的表述用语,规定了对这些考核点的能力层次要求。本课程全部考核点的能力层次,大致划分为识记、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级别。在前面各考核点的表述中,大致上与这四个能力层次相应的可测量表述用语是:
属于识记能力层次的有:识记、记忆、指出、写出等。主要指的是对作家作品知识、文体知识的记忆,对词语解释、修辞手法的识记。
属于理解能力层次的有:认知、理解、归纳、概括等。主要指的是对作品论点、主题思想、情感内容的理解、归纳,对论证方法、叙述方式、人物描写方法、抒情方法、结构特点,以及其他艺术特点、表现方法的认知、概括。
属于简单应用能力层次的有:识别、辨识、说明、体会等。主要指的是对具体材料的分析、对相近概念的区分、对现实意义的领悟、对各种表现方法的艺术效果的体会等。
属于综合应用能力层次的是:作文。
二、 关于教材的规定
自2007年4月起,大学语文课程全国统一命题所依据的教材是:《大学语文》(2006年新编本),徐中玉、陶型传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统一规定为4学分,不再有“本科(6学分)”、“专科(4学分)”之分。原有的两本教材不再作为自学考试用书。
三、 对个人自学与社会助学的要求
个人自学大学语文,首先要认真阅读本大纲,明确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以提高学习效率;然后要结合大纲规定和教材中的“提示”,认真攻读每篇作品和四篇文体简介文章,以理解课文和把握要点;同时要善于结合作品中的具体材料进行内容和方法分析,努力将知识转化为应用能力。有条件者,应参加辅导班听老师讲解,并选取一本好的辅导书作参考。自学者应在熟悉课文、归纳要点、理解术语、分析材料上多下工夫,不要一味地死记硬背现成答案。
社会助学者应认真钻研考试大纲和教材,明确考试要求,以便对应考者进行切实有效的辅导。应引导应考者认真攻读教材,在理解的基础上把握要点、难点。要善于通过典型实例来解释名词术语,以达到应考者能举一反三的效果。要善于进行作品重要段落的综合分析,以提高应考者的实际应用能力。要善于通过作品分析来提高应考者的阅读能力、欣赏能力和写作能力,并帮助他们避免自学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偏差。
四、 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一) 本课程的考试命题,应与大纲、教材保持一致。考试内容不得超出大纲规定的范围,能力层次不得高于大纲规定的考核目标。除作文外,其他各类试题的材料均取自教材。
(二) 每份试卷的组配,均应综合考虑内容覆盖面、能力层次和难易度几方面的要求,按照下列比例进行:
1 在全部试题中,语言文学知识约占15分,作品阅读分析约占55分,作文占30分。
2 在作品阅读分析中,古文约占25分,现代语体文约占30分。散文约占28分(议论文8分,记叙文20分),诗歌约占20分,小说约占7分。
3 全部试题中,识记、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能力层次的比例以1∶3∶3∶3为宜。其中只有作文的30分属于综合应用。
4 除作文外,其他试题的难易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等,其比例以2∶3∶3∶2为宜。
5 以上比例规定,命题时均可有3分以内的调整幅度。
(三) 本课程试题较适合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词语解释题、简答题、简析题、作文题。各种题型的具体样式可参见本大纲“附录”。
(四) 本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题量应以中等水平的应考者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完全部试题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