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论述)
(1)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2)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以及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决定了分配形式的多样化。
(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要求有多种分配方式。各种生产要素都要有相应的市场评价,要素的所有者也要据此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2、按劳分配以外的其他分配方式(即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类(选择)
●按劳分配以外的劳动和经营收入(如个体劳动者的收入)
●按劳动力的价值分配获得的收入(如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劳动者的收入)
●资产收益和资本的利得(红利、股息、利息、债息、租金等)
●提供技术、信息等获得的收入(如凭借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入股、信息咨询等方式获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