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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民法学”串讲资料大题(11)

发布时间: 2016-06-28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第十三章 物权概述

串考京预测03.174.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试述物权法的特征?)

答: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利益。

⑴ 物权是对世权 ⑵ 物权是支配权 ⑶ 物权是绝对权 ⑷ 物权是以物为客体的权利

串75.区分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法律意义?

答: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所支配内容,可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区分意义在于:

⑴ 设立用益物权目的在于取得物权的使用价值;而设立担保物权的目的在于取得物的价值。

⑵ 用益物权的权利人以对标的物的实体加以利用而实现权利为目的;而担保物权因是对标的物的价值加以支配的权利,权利人是以担保物的价值优先受偿来确保债权的。

⑶ 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在动产上不能设定用益物权;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可为不动产,也可为动产,还可以是权利。

串03.1076.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法律意义?

答:根据物权的标的物的种类,可分为: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区分意义自语:

① 法律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调整原则不同。法律对动产一般赋予其流通性,而对不动产一般不赋予自由流通性。

② 权利的公式方式和变动的要件不同。动产上的权利一般以占有为公示方式,权利的变动以交付为要件;而不动产上的权利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权利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

③ 在某些法律关系中,法律的适用不同。

④ 诉论管辖不同。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动产纠纷不依动产的所在地确定管辖权。

京77.论述物权的效力?

答:⑴ 物权的排他效力

⑵ 物权的优先效力

⑶ 物权的追及效力

北78.论述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

答:⑴ 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表现在:

① 优先享受其权利 ② 先成立的物权压制后成立的物权

⑵ 物权优于债权的效力

① 所有权的优先效力 ② 定限物权的优先效力

③ 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练考串京06.179.论述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⑴ 物权法定原则

①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当事人只能依法律的规定设定物权,无权的种类及其内容,去权的取得和变更,无权的攻势方法,物权的效力及物权的保护方法等均有法律直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或改变。

② 物权制度之所以采取务权法定原则,其根本原因在于物权与申汇经济制度、社会交易、第三人的利益均有最密切的关系。

⑵ 一物一权原则

① 一物一权原则,该原则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原则上应为一物,在一物指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同时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互抵触的其他物权。

② 坚持一物一权原则:

一是确保的支配性

二是确保交易安全

三是有利于对物权的保护

04.1(80.试述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⑶ 公示、公信原则

① 公示原则是指当事人以公开方式使公众知晓物权变动的事实。即物权的变动必须与一定的标志结合起来,是第三人能够从外部加以识别。

公心原则是指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所表现得物权即使与真实的权利状态不负,法律仍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的相同效果。

② 坚持公示公信原则,主要是为了保护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关系,保护物权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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