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考144.提存的概念和提存法律关系当事人?
答:⑴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得将该标的物提交给一定的机关保存,从而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⑵ 提存的主体:
① 提存人
② 提存机关
③ 提存受领人
北串145.债务更新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答:债务更新 是指在原债务消灭的基础上产生新债务,即为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
⑴ 须已经存在一个债务
⑵ 须产生一个新债务
⑶ 新债务的产生须以原债务为基础,但其要素、内容相异 ⑷ 当事人须有更新债务的意思
练考146.构成清偿抵充的条件?
答:⑴ 须经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数宗债务
⑵ 须数宗债务为同种类,不同种类的数宗债务之间不能发生清偿的抵充
⑶ 须债务人所为履行不能清偿全部债务
第二十四章 继承权概述
考预测147.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答:继承专指财产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
继承的特征:
⑴ 继承的发生原因具有特定性
⑵ 继承的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
⑶ 继承的客体范围具有限定性
⑷ 继承的法律后果具有权利变更性
预测148.继承制度得基本原则:
答:⑴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得原则
02.10(149.继承的权平等原则的表现?)
⑵ 继承权平等的原则
① 继承权男女平等
②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③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④ 儿媳与女婿在继承权上权利平等
⑤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
⑶ 养老育幼原则
⑷ 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预测(150.继承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表现?)
⑸ 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① 在遗产分配上,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所分遗产。被继承人生前需要扶养的,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而有不尽抚养义务的人,可以部分或者少分遗产。
② 对公、婆或者岳父、岳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有权继承公、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
③ 在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下,抚养人按照协议尽了抚养义务的,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 对被继承人生前不负有任何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有权取得适当的遗产。
⑤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的,也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下的债务和应缴纳的税款。
⑥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