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本编重点章节)△
1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野生动植物是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合称。
野生动物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
保护程度及级别的分类△
按其保护程度,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又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指对人类生产和生活有用的一切野生动植物的总和。
野生动植物物种涉危或灭绝的原因△
⑴一是由于人类森林、草原、湿地、湖泊的开发,改变了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长环境;
⑵二是对动物的乱捕滥猎、对植物的乱采滥伐,直接造成野生动植物的减少或灭绝;
⑶农约等杀虫刹的大量使用和外来物种的引入。
野生动植资源保护立法P374
了解
2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必须掌握本章重点)
国家所有权★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种国家所有权不因野生动物资源所依存的土地或水体的所有权而改变。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㈠确立野生动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㈡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㈢对珍贵、涉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
㈣控制野生动物的猎捕○
①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②实行猎捕许可证制度
③规定禁猎期、禁猎区和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
㈤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㈥严格管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和进出口活动
㈦明确单位和个人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和权利
㈧确立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督管理体制
㈨对破坏野生动物者给予严厉制裁
3 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我国对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实行分部门管理的体制。授权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
关于建立野生植物保护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
⑴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度和分级保护制度
⑵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制度
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制度
⑷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制度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度和分级保护制度△(看一下)P380
我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濒危种(8种)、稀有种(143种)、渐危种(203种) .现行的《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两级,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
禁止****、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4 动植物检疫的法律规定
动植物检疫物范围的规定△P383略
在动植物检疫管理方面,我国实行的是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动植物检疫是指为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和外来种的侵入饵对特定区域或者进出特定区域的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实施的调查、监测、检验、监督活动。
按检疫物不同,可分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包装和其他物品检疫、运输工具检疫。
按涉及地域不同,可分为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国内检疫。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近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
动植物检疫物的范围根据其涉及的区域和检疫对象的不同而不同
局部发生动植物检疫对象的,应划为疫区,采取封锁、消灭措施。
发生地区已比较普遍的应将未发生地区划为保护区,防止检疫对象传入。
检出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动物,连同其同群动物全群退回或者扑杀并销毁尸体。
检出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动物,退回或者扑杀,同群其他动物在隔离场或者在其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
防止检疫对象传入措施的规定○
⑴禁止某些物品进境
⑵对可能传入的重大动植物疫情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⑶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⑷严格进境口岸检疫
⑸实施过境检疫
⑹对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实施检疫
⑺对国内植物调运实行检疫证书制度
必须掌握的概念
⑴野生动物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
⑵野生植物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生长且无法证明为人工栽培的植物,可分为藻类、菌类、地衣、苔藓、蕨类和种子植物。
⑶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指对人类生产和生活有用的一切野生动植物的总和。
⑷动植物检疫是指为了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和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对特定区域或进出特定区域的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实施的调查、监测、检验和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