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一、经济法调整的关系是:经济关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开始施行于:1993年。
三、纳税人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四、被有些法学家称为“经济宪法”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五、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六、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于:1993年。
七、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收到决定之日起多少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15日。
八、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的主管机关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九、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多长时间内,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0日。
十、宏观调控的法律内容包括:计划与投资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财政法、金融法、价格法。
十一、市场规制的法律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房地产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十二、税收的特征为: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十三、税种按征税对象不同可分为: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行为税、自愿税。
十四、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十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2、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3、市场规制关系。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十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平衡协调、维护公平竞争、责权利相统一。
十七、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主体。
2、征税对象。
3、税种税目。
4、纳税环节。
5、违章处理。
十八、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
1、税务管理。
2、税款征收。
3、税务检查。
4、法律责任。
十九、产品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1、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2、产品标准化制度。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4、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5、抽查监督制度。
二十、消费者权利的主要内容。
1、安全保障权。
2、知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受尊重权。
二十一、争议解决的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他人公平竞争的行为。
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交易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
5、作虚假宣传广告行为。
6、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7、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8、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推销商品的行为。
9、违法进行有奖销售行为。
10、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名誉的行为。
11、通谋投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