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
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问题。
普通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者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
(二)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1.宪法的制定与普通法律相比有两点区别:
(1)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二个专门机构负责起草或者制定宪法。普通法律的起草和制定通常由常设的立法机关进行,无须成立专门的机构。
(2)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宪法草案要求最高立法机关的议员或者代表的特定多数通过。普通法律的通过只要求立法机关的议员或者代表过半数同意即可。
2.宪法修改与普通法律相比有四点区别:
(1)宪法修改权的主体由宪法设定,通常由最高立法机关或者全民公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在联邦制国家,则需要由组成联邦的各部分通过。
(2)只有宪法规定的有限的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有效议案,而有权提议修改普通法律的主体更为广泛。
(3)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4)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者在宪法通过以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修改宪法。
(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是指在一个国家之内,相对于所有社会主体的行为,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
1.宪法是普通法律的制定基础和依据
宪法的基本功能就是确定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从宏观上和总体上确定控制、分配和保障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再由立法机关依据宪法的规定通过制定一般法律进行具体化,成为社会实际生活的具体规范。
宪法与一般法律的关系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一般法律是由宪法派生出来的。
2.普通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无效
违反宪法的法律不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
为了保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各国根据本国的具体国情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以审查判断普通法律是否与宪法相抵触。违宪审查机关在认为法律违反宪法的情况下,或者直接撤销违反宪法的法律,或者在具体案件中拒绝适用违反宪法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