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宪法学考点:组成和任期_法学-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法学 >> 2014年自考宪法学考点:组成和任期

2014年自考宪法学考点:组成和任期

发布时间: 2016-06-28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1、组成

(1)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2)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3)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依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人口多少确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每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人口多少确定。每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经确定后,在本届人大的任期内不再变动。

(4)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委会辞去常委会的职务。

2、任期

常委会每届任期同本级人大每届任期相同,都是5年。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大选出新的常委会为止。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