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环境的范畴被限定在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有影响的自然因素范围内,不包括社会、经济等其他因素;
第二,这种自然因素既包括各种天然的环境要素与自然资源,也包括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
第三,历史遗迹与自然状态也因其自然的本质属性而属于环境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