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常识
自考政策
自考报名
考务考籍
考试安排
成绩查询
自考毕业
教材大纲
自考本科
应试技巧
笔记串讲
自考指南
自考就业
考生必读
自考地区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法学
>> 2015年自考经济法考点:实用新型
2015年自考经济法考点:实用新型
发布时间
: 2016-06-28
来源
:查字典自考网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小发明。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点击显示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2015年自考经济法考点:优先权
下一篇:2015年自考经济法考点:专利权的客体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法理学”复习资料(14-18章)
07年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十八
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工业产权法
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专利法
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发明
大家都在看
小编推荐
猜你喜欢
中国将制定学位法考试法等5部教育相关法
2016年下半年华政自考本科生申请撰写毕业论文的注意事项
辽宁报考自考理论课程程序、手续和注意事项
广州市自学考试各区招考办联系方式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的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取消师范类自考学士学位加试课程考试的通知
温州2016年下半年自考转考手续办理通知
清远2016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通知
珠海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安排
肇庆市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安排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说明
中山关于做好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北京自考生身份证变化如何变更学籍
2016年10月桂林市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学考试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包括哪些语种?
杭州市区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通告
2016年10月桂林市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自考生如何办理转考手续?
广州关于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惠州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安排
2016年下半年河北自学考试补报名的公告
温州市2016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2016年10月份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宁波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告
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
安徽省市自考招生考试机构及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广州市201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顺利结束
2016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必读
嘉兴2016年7月自考办理转入、转出时间为7月13-14日
2016年10月蚌埠市关于领取自考教材的温馨提示
[相关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