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常识
自考政策
自考报名
考务考籍
考试安排
成绩查询
自考毕业
教材大纲
自考本科
应试技巧
笔记串讲
自考指南
自考就业
考生必读
自考地区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法学
>> 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行政法律关系变更
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行政法律关系变更
发布时间
: 2016-06-28
来源
:查字典自考网
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点击显示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行政主体
下一篇: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法理学”复习资料(14-18章)
07年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十八
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工业产权法
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专利法
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发明
大家都在看
小编推荐
猜你喜欢
2015年4月内蒙古自考报名通知
2015年4月安徽芜湖自考报名及毕业生办理工作安排
2015年新疆非学历证书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2015年4月广西桂林自考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浙江自学考试实践课报考简章
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考简章
2015年1月深圳自考延长报名时间通知
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开始报名
2015年4月河北自考报考公告
2015年陕西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2015年上半年江苏自考报名公告
2015年上半年昆山自考报名须知
2015年4月贵阳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2015年1月成都成华区自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武汉2015年4月自考网上注册现场确认安排
2015年4月安徽安庆自考报名及近期工作安排
2015年4月西藏自治区自考考试报名简章
2015年湖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与报考流程
2015年4月安徽池州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2015年4月安徽滁州自考报名通知
2015年4月天津自考12月10日开始网报
2015年4月天津自考报名报考通知
2015年4月沈阳自考报名工作安排
2015年4月广西南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2015年1月中山自考现场报名报考工作顺利结束
2015年4月天津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15年4月安徽亳州自学考试报名安排
2015年4月安徽宣城自考报名和有关考务工作通知
2015年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15年4月安徽阜阳自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
[相关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