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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2012上半年自考毕业、考籍转移、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沈阳市2012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考籍转移和2012年10月份自考报名、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和2012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12年5月30日—6月2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其中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携带1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含身份证件号码的面);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同时携带学历认定合格证书。

报考2012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2012年于6月11日—14日,报考2012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7月4日—13日(其中7日、8日为公休日,除外)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

在2012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

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成绩单来源单位的印章)。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参加2012年4月份考试的自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课程成绩通知单。

在上述工作日程中,沈阳市各区、县(市)招考办每日接待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9:00—11:30和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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