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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3年4月自考新生3月14日照相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注册4月自考的新生要于3月14日到注册时所选的区县自考办参加新生照相,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的。

据悉,新生注册并报名缴费成功后,要到注册时所选区县自考办照相,并确认姓名、身份证号等注册信息是否准确。考试时,考生要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区县自考办将使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证真伪。除居民身份证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等同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

随着天气转暖,考生穿着搭配也逐渐丰富起来,照相时要注意仪表的整洁得体。新生注册时拍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相关材料,最终将作为考生毕业证书上的照片。相片背景为浅蓝色,考生可据此搭配着装颜色。

自考办有关老师介绍,新生照相是考生身份认证的第一关,必须由本人亲自前往参加,不能由他人代为传送电子照片。新生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注册、报考信息无效,只能在下次重新注册报考。

新生完成照相后,将会拿到一份“领取准考证凭单”。考生要妥善保管,并于4月1日持该凭单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照相时所注册的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以及办理自考各项手续的必要证件之一,考生领取后要妥善保存。

要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也可于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考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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