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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9年外语专业毕业参加自考免考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6-15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记者从市自考办获悉,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外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参加自考可免考第二外语,其中,不包括自考生现在报考的语种。

据了解,依据有关规定,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等36种语言均作为第二外语使用。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自考课程中的英语(二),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除自考生现在报考所学的语种,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凭原所学的公共外语课也可免考第二外语。

另据了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及学历文凭考试等教育部认可学历的各类高校专、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和退学生参加北京自考,依据有关免考规定,均可免考相应课程。另外,现行执行期中的自考课程无论在哪个专业,专科还是本科,只要是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即可在自考各专业及各层次中通用。

市自考办有关老师提醒,考生要到市自考办办理相应的免考手续,免考课程方可生效。办理手续时,考生要交验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含有毕业成绩的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外语等级证书,经审核认定后,由市自考办为考生开具免考课程证明。免考手续最迟要在全部课程考完、毕业前半年办妥,否则将对考生如期进行毕业论文登记或办理毕业手续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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