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办理《毕业证明书》者,需向所在区县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遗失证明材料,经区县考办查实,准予办理。办理《毕业证明书》手续的考生需要填写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上交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半相片三张。
3、市自考办依据毕业生档案认真审查办理《毕业证明书》及其证明材料。
4、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追回所发《毕业证明书》,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