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年内应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由市自考办代考生向主考院校学位管理部门申请学位。
㈠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在市自考办指定的时间,提出学位申请;
㈡申请学位,应提供如下材料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⑵如有免考自学考试课程的情况,需提供自考办开具的免考证明;⑶自学考试准考证;⑷本人身份证;⑸自学考试专、本科全部合格课程单;⑹如系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专接本或第二专业,需携带原专业成绩单的复印件(人事部门加盖红章)。
㈢填写有关申请学位的表格。
㈣缴纳申请学位的费用。
市考办受理申请后,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将其上报至主考学校的校学位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如果高校对申请无异议,将于半年后下发学位证书。届时,考生按时来领取就可以了。